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镇江市荣马镀业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镇江市荣马镀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扬中市兴隆镇福源村
项目概况:镇江市荣马镀业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一阶段),实际总投资为15000万元,环保投资为3950万元,占总投资金额的26.3%。项目一阶段共建设9条生产线(全自动铜排镀锡线2条、全自动铝排镀铜锡线1条、全自动电镀镍线1条、全自动化学镍电镀线1条、全自动铝氧化线1条、热浸锌生产线2条、不锈钢钝化生产线1条)。一阶段实际生产能力:电镀340000m2/a、不锈钢钝化80000m2/a、铝氧化5000t/a、热浸锌23000t/a。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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