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江阴市澄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阴市澄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滨江西路以北,老夏港河以东
项目概况:四期扩建工程主要处理对象为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废水。本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4.5万m3/d,中水回用1.5万m3/d,部分配套建构筑物兼顾远期全厂9.0万m3/d规模土建一次建成并预留设备位置。扩建工程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化处理(预缺氧A2O/A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其中3.0万m3/d尾水最终依托原有澄西污水厂排污口排放至老夏港河。剩余1.5万m3/d尾水经四期配套的臭氧接触氧化工艺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和《再生水水质标准》(SL 368-2006)中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河道类相应要求,进入北横河,作为河道补水。
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5年10月9日至11月4日)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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