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扬中市永新镀业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提标改造项目(技术改造)二阶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扬中市永新镀业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提标改造项目(技术改造)二阶段
建设单位:扬中市永新镀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扬中市三茅街道永勤河东首
项目概况:扬中市永新镀业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提标改造项目(技术改造)二阶段于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建成16#铜排镀银和17#铜排镀银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二阶段建成后可形成310万m2/a铜排镀银件的生产能力。
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示期24个工作日(2025年9月24日至10月31日)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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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 XJ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