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溪镇东方寺路南侧地块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古溪镇东方寺路附近;该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分雅路,西至古南路,南至古高路,北至东方寺路;总占地面积1832平方米(约0.27亩)。根据《泰兴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24年)表明,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地使用权人现为泰兴市古溪镇古溪社区居委会。
通过对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项目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T25.1-2019)相关调査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项目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综合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现场快筛结果分析表明,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本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可用于机关团体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