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为原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地块,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西路530号,四至范围为:西至通吕运河,东至任港河,南至长江,北至任港闸路。占地面积172250m2(258亩)。根据资料和人员访谈了解到,该地块1961年前为农田,1961-2022年地块为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入驻投产,2022年企业全面停产,之后一直闲置至今,2025年企业全面拆迁。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所有构筑物及设备已拆除完毕(除原4号库建筑物外)。
原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地块土地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地块前期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初步采样阶段调查地块内土壤共布设72个采样点,分层取样,送检土壤样品286个(不含对照点样品,不含平行样);布设20个潜水层地下水监测井,采集20个地下水样品送检(不含对照点样品,不含平行样),采集3个底泥样品送检。
土壤和底泥检测指标:GB36600-2018中45项、pH值、钴、铬、钒、钛、锌、锰、硒、锑、硫化物、挥发酚、氟化物、多环芳烃8种(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6种(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二硫化碳。
地下水检测指标:GB36600-2018中45项、GB/T 14848-2017表1中剩余25项、钴、钒、钛、铬、锑、多环芳烃8种(苊、芴、二氢苊、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6种(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二硫化碳。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土壤中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中检出因子除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离子、硫酸盐、氨氮外,其他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对照点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离子、硫酸盐、氨氮检出值也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受地块影响可能性较小,且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无健康暴露途径,氨氮考虑通过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皮肤接触地下水等途径而暴露给敏感受体,通过风险评估计算致癌和非致癌暴露量远低于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因此,地块内地下水健康风险可忽略。
综合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原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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